重庆江津法院 26-03-27 09:44
微博认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津法君分享# 【“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系列谈之三 解难通堵 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在法院从事多年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我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解决了法院办案中的很多难点、堵点问题,让各级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时规则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具可操作性、更有温度。

比如,在抚养探望权纠纷的处理上,《指引》在落实民法典尊重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真实意愿规定之外,将不满八周岁但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人也纳入意见听取范围,进一步落实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让裁判更加合法合情。又比如,针对外出务工等父母存在现场探望客观困难的特殊情况,鼓励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灵活探望,确保亲子联结不中断。

在财产权益保护方面,《指引》明确要求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要注意审查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拟分割的财产中是否涉及未成年人财产,防止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不利影响。针对实践中存在争议的监护人可否代为放弃继承的问题,明确要以是否有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判断标准,防止机械处理案件。

《指引》的另一大亮点,是对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直播打赏等高频纠纷给予了及时回应,细化了“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核心判断原则,结合合同性质、标的金额、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父母监管等因素综合认定合同效力,既保护了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不理性消费的侵害,也兼顾了市场交易的公平以及对家长监管问题的审视。

总之,《指引》统一了司法裁判尺度,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是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的有力举措。(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 作者: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海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