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得起自己,与瞧得起自己。
人有两重的自己,一个是物质性,生存欲望的,原始自私基因驱动,小我层面趋利避害,为肉身忙碌的。
另一重是灵魂的,精神的,心理的,人格力量的,大我信念的。
前者,是普通人性的正常行为,后者是个人或人群中灯塔的部分,很稀缺也很珍贵。
看到有人突然离去,人们总是说要爱自己,要对自己好一点,这并没有错,毕竟个体小我的生存理念与欲望追求,不管自己有没有享受的条件,都是本能期待钱多事少离家近,尽量不辛苦付出,在生存互动中“不吃亏”还能满足这副身体的欲望就是最好的。
所谓多爱自己一点,是围绕肉身与物质性欲望展开的,将中性的自私升华一下就成了爱自己。
没条件对自己好一点,会压抑,委屈,饥饿匮乏感明显,羡慕有条件满足小我欲望的人,如果别人的能力与条件早已超越满足物质性安逸,但不从小我价值观作为人生信仰时,就会觉得他她傻,不懂得享受生活,不懂得多爱自己一些。
也正因为在条件不好时,老早抛开个人精神属性的信念价值观,才容易在“多爱自己一点”中促发互相折磨,互相伤害。
没有满足对自己好一点的欲望,自己有亏感,而另一部份人满足了,但是只要放弃了精神灵魂属性,同样会带来一个糟糕的状态,就是人生无意义感,物质欲望满足后的无聊。
单靠物欲驱动无法承载人生的厚重。
如果一个人的世界观抛开了灵魂层面的意义不谈,认为人就只是一副肉身,几十年的生命,就是为了衣食住行的活着,是纯物质现象,那么当自己可以满足了这些物质欲望时,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物质条件较好,如果没有精神信念,人必然走向空虚无意义状态,心灵无处皈依,在流浪。
如果一个人认为吃一点好吃的是爱自己,那如果是抢来的饭或乞讨来的饭可能会瞧不起自己,小我肉身层面满足了吃的需求,但吃完后想想咋吃上的,会有个自我评价的需求。
爱自己的人,不等于瞧得起自己,未必在精神性上很喜欢自己,而喜欢自己瞧得起自己的人未必“很爱”自己。
没有我将无我的一面怎么会强大起来呢?
如果说不论什么方式吃上,也不存在认可不认可的问题,那可能活在人形动物的层面。
以小我生存理念为重,无可厚非,但由小我思想发展出的人生观价值观,无法很好解决自己后半生精神需求,更无法理解和评判极少数有大我,为精神性而活的人。
有大我的人,在条件能力不够很好时,也会呈现出的高义务型特征,会被小我价值观看成是傻,在有能力有条件享受生活时,还会义无返顾的废寝忘食的工作奉献,会被当成不会爱惜自己,不值当。
事实上,能被别人记住,能推动社会发展,能影响群体正向精神道德观的人,能令人感动的人,常常都是那些有条件有能力,但“不懂得”自己享受的人。
发展出大我的人,不是为凑数来的,而是极致表达自我使命而来。
前后两种,不是一种人生观价值观下的两种活法,而是不同人生观下的各赴最优解。
追求自我价值实现和理想信念的人,他她是各领域的正面灯塔,这无观生命长短,而是轻重之别。
能瞧得起自己,有灵魂属性的人,重点不在于小我价值观视角评判其享福没享福,而是自己的存在对别人有没有意义和价值。
有自己愿意付出的事情,有自己愿意付出的人,别人可能认为是苦与累,对于具体的某个人而言何尝不是一份幸福一份幸运。
有意思的是,更想爱自己,更想享物欲的人反而大多发展不出那份安逸的能力与条件。
到底什么样的活法,才是真正的对得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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