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律师的朋友 26-03-2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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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庭观后感##家事法庭#

结合《家事法庭》第5集最新剧情,有三个维度值得说道说道:

一、抚养权判决的“儿童最佳利益”原则

舒静提供的“孙辣辣身边男人可能造成伤害”这一线索,成为判决转折点。《民法典》第1084条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仅考察经济条件、感情基础,更要求法院主动排查是否存在家暴、虐待、安全隐患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本案中,法官因这一“安全隐患”将抚养权判归刘文波,正是将儿童身心安全置于首位,体现了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二、“庭审陈述”的法律边界

秦睿在法庭讲述个人成长经历,属于典型的“情理交融”策略。律师在庭审中表达情感并无禁止,但须以辅助案件事实为目的。若与争议焦点无实质关联,法官可依法制止。本案中,秦睿的陈述意在唤起法官对祖辈抚养的情感认同,尚未逾越边界;但过度情感渲染若偏离证据,则可能被视为干扰法庭,法官需谨慎区分“有效共情”与“情感干扰”。

三、“尊重当事人意愿”的程序正义

沈谢秩主动联系刘丽华核实真实意愿,体现家事审判的特殊性。根据《民事诉讼法》,法官在“认为必要时”可主动调查收集证据,尤其在家事案件中,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常被情绪掩盖。此举并非替代当事人举证,而是通过穿透表象,确保判决建立在当事人真实意志之上,符合程序正义的本质要求。

#看剧说法# 家事审判,既要有刑庭的严谨,更需有人心的温度。

#龚俊[超话]##任敏[超话]#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