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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公交肇事致死案悬而未决近两年半 家属控告:司机涉故意杀人、公交某团涉恶势力,恳请彻查保护伞

2023年11月21日20时53分许,北京市海淀区G6辅路清河桥东侧,北京公交某团司机金伟驾驶京AR3695号大型铰接客车,在公交站台附近超速行驶、制动不合格车辆带病上路,撞击并碾压拖行年近七旬行人于先生,致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时至今日,案件已拖延近两年半,责任认定争议巨大、刑事程序迟迟未启,死者家属多方控告无果,直指本案存在司机涉嫌间接故意杀人、公交集团人员寻衅滋事涉恶、车辆违法上路、办案环节不作为、背后存在保护伞等严重问题,恳请中央及北京上级机关异地侦查、提级督办、全案彻查、严惩凶手与保护伞 。

一、肇事经过与责任认定:同等责任难服众,关键违法被无视

事发当晚,公交司机金伟驾驶制动严重不合格的大型客车,在公交专用道公交站台旁由南向北行驶,右前部猛烈撞击行人于先生,未采取有效制动反而加速,将老人碾压拖行约10米,致其肋骨骨折刺穿大动脉,经抢救无效于三小时后离世。

经检测,涉案车辆三轴不平衡率18.5%不合格、整车制动率仅50.4%不合格,完全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金伟事发车速27-33km/h,远超公交进出站不超过15km/h的规定,属于严重超速;其提前10米已发现行人,却未鸣笛、减速、避让,撞击后无制动痕迹、继续加速拖行,主观过错极其明显 。

然而,海淀交通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金伟与行人于先生同等责任;家属申请复核后,北京市交管局维持原认定。记者认为,该认定无视车辆制动不合格、严重超速、故意碾压拖行、专业司机更高注意义务、优者危险负担等核心事实,与北京多地同类公交肇事致死案均认定司机全责的裁判标准严重相悖,显失公平正义 。

二、升级指控:金伟绝非交通肇事,已涉嫌间接故意杀人

记者结合监控、笔录、车辆鉴定等完整证据,金伟的行为已超出交通肇事过失范畴,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

1. 主动加速撞击,无视生命:案发路段有公交站减速让行标志,金伟非但不减速,反而将车速从10km/h提升至24km/h,直接撞击正常行走的于先生;
2. 碾压拖行放任死亡,违背避险本能:撞击后无任何刹车痕迹,金伟未施救、未制动,反而加速至31km/h并向右猛打方向盘,拖行碾压老人十余米,明知会导致死亡仍放任结果发生;
3. 虚假供述,意图脱罪:金伟前后笔录矛盾,谎称“仅距1-2米才发现”“向左打方向并踩刹车”“现场照明不良”,但监控、行人穿反光条衣物等证据直接戳穿谎言,主观恶性极大 。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强烈要求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对金伟立案侦查、批捕、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固定衣物、监控、笔录等核心证据,绝不允许以交通肇事轻罪掩盖故意杀人重罪 。

三、恶劣情节曝光:公交某团路建勋等人寻衅滋事,涉嫌恶势力犯罪

事故发生后,北京公交某团345路车队路建勋,带领十余名工作人员聚众酗酒、闯入急救中心家属区,对死者家属实施围堵、辱骂、撕扯、恐吓,公然叫嚣“我处理死亡案子16年,一直这么处理,死就死了呗!我有领导支持!领导让我们这么做的!”,以暴力手段逼迫家属放弃追责、接受不合理私了条件 。

据了解,路建勋长期以该模式处理事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欺压百姓、扰乱秩序,已形成恶势力团伙,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及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路建勋系组织、领导者,必须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所有参与人员一并查处 。

四、公交某团严重违法:明知制动不合格仍派车上路,应追单位刑责

北京北方机动车检测场2023年11月24日检验报告证实,京AR3695号客车整车制动率不合格、三轴不平衡率不合格,存在致命安全隐患,依法禁止上路运营。但北京公交某团第一客运分公司及345路车队,明知车辆不安全仍安排运营,直接导致悲剧发生,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强制性规定 。

依法追究公交某团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行政双重责任,吊销涉案车队相关运营资质、顶格行政处罚,并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彻底铲除公交行业安全监管毒瘤 。

五、办案环节涉嫌不作为,恳请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1. 奥运村派出所接家属“涉黑涉恶、寻衅滋事”报警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不开启执法记录仪、拒不予刑事立案,将刑事案件降格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2. 事故责任认定刻意回避车辆不合格、超速、碾压拖行、司机虚假陈述等关键违法事实,处理标准明显异于同类案件,疑似受到不当干预;
3. 案件拖延近两年半不解决,信访流转后仍无实质进展,公平正义严重迟到 。

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九条,要求对涉案民警以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立案调查,由上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异地介入,彻查渎职行为与纪律责任,深挖背后利益链条与“保护伞”,坚决做到“一案双查”、除恶务尽 。

六、还死者公道,护法治尊严

严正请求:

1. 立即异地立案并案侦查:指定异地公安、检察机关,对金伟故意杀人、路建勋等人寻衅滋事(恶势力)、公交某团单位犯罪、涉案民警渎职一案全案彻查,排除地方干预;
2. 成立联合调查组提级督办: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彻查公交某团安全漏洞、行业腐败及司法保护伞;
3. 纠正错误责任认定,固定全部证据:撤销不实事故认定书,重新依法认定责任,封存监控、笔录、车辆鉴定、死者衣物等全部核心证据;
4. 依法顶格追责,全程公开:无论涉及任何单位、人员、职级,一律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违纪违规的从严处分,涉案单位顶格处罚,调查与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

人命关天,法治为大。死者于先生无辜殒命,家属痛失亲人又遭暴力恐吓与司法不公,此案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冤屈,更关乎公共交通安全、司法公信力与法治底线。公众呼吁,有关部门尽快介入督办,严惩肇事凶手、恶势力人员及保护伞,纠正不公认定,让正义不再迟到,告慰逝者、安抚家属、守护每一位公民的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