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演员被诉休庭未宣判##律师说法# 干股背后可能藏着巨大的法律债务风险。为什么送的股权,最后却要背债?
登记即生效,只要名字在工商登记上写了是股东,持有10%的股份,对外就具有了股东身份。不管这股份是送的、继承的,还是买的,身份确立后,责任就跟着来了。
现在开公司大多是认缴制,不用立马掏钱,承诺在多少年内掏钱就行。
徐光宇拿了10%的股份,意味着他承诺了要为公司掏30万元。平时公司正常运转时,没人要这钱。一旦公司欠钱还不上,就会加速到期,要求股东把承诺的那笔钱拿出来还债。
所以,这30万是作为股东该缴纳却没缴纳的注册资本金。
没经营、没分红用赔吗?
法律看重的是对外公示效力。对于债权人来说,工商局写谁是股东,就找谁要钱。债权人不管内部怎么约定,也不管股东是否实际参与经营。
参与经营和分红是股东的权利,可以放弃;但出资是股东的义务,不能逃避。
代理律师认为公司外面还有钱没收回来,应该先收公司的钱,不够了再找股东。这确实是一个有力的抗辩点。如果公司确实有财产,比如别人欠公司的钱能还债,那股东就不应该提前承担责任。但现实中,如果那笔钱很难要回来,法院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依然可能判决股东先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所以千万别乱挂名,哪怕是好朋友、亲戚,让你挂个名当股东,给点干股,千万要慎重。如果不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这免费的午餐可能会让你背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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