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职_庞九林律师 26-03-27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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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革命卫队称霍尔木兹海峡关闭# 根据国际法规定,伊朗没有单方面关闭霍尔木兹海峡的权利。

霍尔木兹海峡的法律地位主要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界定。
“过境通行”制度:霍尔木兹海峡是连接公海(波斯湾与阿曼湾)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7至44条,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都享有“过境通行”的权利。
沿海国不得阻碍:该公约明确规定,沿海国(在此指伊朗和阿曼)不得阻碍或暂停过境通行,即使在安全局势紧张的时期也不例外。这意味着海峡必须保持对所有国家的持续、迅速开放。

2026年3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以13票赞成、2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一项决议。该决议明确重申必须尊重商船根据国际法享有的航行权利和自由,并谴责任何阻碍霍尔木兹海峡国际航行的行动或威胁,申明此类企图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就在今天(2026年3月27日),伊朗外交部长阿拉格齐表示,阻止敌对国家及其盟友的船只通过霍尔木兹海峡,是伊朗依据国际法享有的合法自卫权利。

#伊朗禁往返敌方盟友港船只通过海峡# 3月27日,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发声明称,霍尔木兹海峡已处于关闭状态,任何试图通过该海峡的行为都将遭到严厉打击。声明还称,任何往返于“敌方(美以)盟友及支持者港口”的船只,无论其目的地或航线如何,均被禁止通行。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