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马强,退役军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舍必崖乡东十八台村村民。我实名举报十八台村委会原会计苗旺。我父亲马世华(退役军人)于1998年1月1日与村委会(发包方)以家庭承包式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内三人,父亲、母亲、我。我父亲于2004年去世,以死亡证明为证,苗旺为霸占马世华的土地和惠农惠民财政补贴,把我家的新户主改为马兔孩,造成马世华为绝户,注销了马世华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此把马世华的承包地6.2亩转包给他的儿子苗利军,并领取了马世华的惠农惠民财政补贴。
苗利军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两人,现领取三人的惠农惠民财政补贴,因马世华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被注销,苗利军家领三人的补贴,其中一人是冒领的。2017年土地确权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苗旺又把马世华的草地3亩、树地1亩确权给了苗利军2.87亩,苗瑞军1.13亩,有经管站登记及财政补贴记录为证。
我原为和林格尔县环卫中心零时工,因我多次上访,环卫中心主任石英两次约谈施压,于2025年9月1日,以到龄为由,强行将我辞退,无视我上有83岁老母,下有初中在读子女,断我生活来源,明显是对我打击报复行为。
因此事,我于2022年5月开始申诉,舍必崖乡政府一直以“大不动、小调整”为理由搪塞,认为苗旺霸占马世华土地与事实不符。我要求查看终止马世华二轮土地合同书的书面文件,村委会及乡政府均拒不提供。
此事项如有不实,我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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