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3-28 16:29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白日提灯疑似被恶意打分#

之前聊过这个话题,但现在似乎变成了常态。

近日,《白日提灯》开播首日豆瓣平台突现大量一星差评,1小时内涌入近200条负面短评,内容高度雷同且集中于主演迪丽热巴的年龄、演技等问题,引发“有组织恶意评分”争议。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如果是有组织的恶意评分,法律如何看?

根据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在本案例中,如果确实存在有组织、有预谋的批量一星差评,且评价内容高度雷同、发布时间集中、账号行为异常,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虚假评价”。

更进一步,如果恶意评分不仅是对作品的批评,而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则可能构成商业诋毁。

被侵权的制作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可按照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确定,最高可达500万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豆瓣作为网络平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在本案例中,有用户指出豆瓣在短评超200条时未按惯例“锁分”,反而持续开放评分。

平台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监管义务,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反作弊机制,这些都是需要审视的问题。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