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发的劳动规避类案件的裁判思路。除了文章里列举的,实务里骚操作也是挺多的,加上破解思路。
1.劳资双方以“奋斗者协议”规避法定工时制度与加班费用规则
破解方法:收集加班证据,上下班打卡记录
2.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续订间隔期”“交替变更用工主体”等方式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义务、降低经济补偿金数额等。
破解方法:收集劳动主体未变更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连续计算
3.“顺延”劳动合同,实际是为了规避签订无固定期
破解方法:除非法定应当顺延的情况,其余会穿透本质认定劳动关系
4.用“调岗/降薪/PUA”逼迫员工主动辞职(逃避补偿)
破解办法:在职起诉调岗或者降薪差额,不要因为公司pua 主动离职。
5.年底让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年假声明。
破解办法:若认为协议系被迫签署,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沟通记录、邮件、录音录像等)。若协议被认定无效,员工可在离职时或法定仲裁时效内,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主张未休年假工资补偿。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