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速览# #民政新闻早知道# 诏安县梅洲乡多位专职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
《漳州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提出申请的过程:2024年漳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漳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漳州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三个条同时具备才符合补助。残疾人吴某接到1068559200027909信息系统发来有关一户多残的申请补贴信息后,并查看了《漳州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部门规章,残疾人吴某本人认为应当符合申请条件,特向户籍所在地村及乡村残联联络员咨询。其中的第(三)条件是“经认定属低保、低保边缘户、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员。”这四类家庭人员其中符合一类即可。
残疾人吴某问乡村残联联络员吴某,我是不是低保边缘户的家庭人员?
乡村残联联络员吴某回答:这个问题我还不清楚,待我向民政咨询一下(村多人干部也在现场)。
隔3天后,乡民政所及村干部多人在场,残疾人吴某再次问起此事,乡民政所干部说乡村残联联络员有向他问过此事。乡民政所干部吴某说:你有可能不符合于低保边缘户的家庭人员的条件。
残疾人吴某再次提问乡民政干部吴某他,那我是不是属于监测户?
乡民政所干部吴某回答:监测户是属什么样家庭,这个问题我并不清楚须要向县农业农村局部门咨询一下。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乡村残联联络员吴某说必须要低保户家庭才能符合申请补助的条件。
天喊!这文件是适用予“一户多残”生活困难补助的群体,而不是“最低生活保障”(低保户)的部门规章规定。
附件:
《漳州市“一户多残”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一、补助条件 (同时具备)
(一)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合法的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同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名及以上的持证残疾人,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夫妻双方残疾但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内的需提供结婚证明。
(三)经认定属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监测户、脱贫户(原建档立卡户)家庭人员。
二、补助标准
符合“一户多残”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该家庭持证残疾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助。
三、申请办法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困难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乡镇初审后报县级残联审批。
四、所需材料
1.“一户多残”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乡镇残联申领);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
5.其他材料:如夫妻双方残疾但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残疾人监护人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执行时间
新《实施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原《漳州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来源:漳州市残联 2024年8月27日
链接↓
《福建省残联规范实施“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贴制度的指导意见出台》#残疾人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