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经过比较危险的路段时,全身都很紧绷,因为电动车本来就是肉包铁,一摔就不得了,尤其害怕“开门杀”,这种紧张感是一种自我保护。
这种“紧张感”本质上是对潜在危险的警觉,是基于经验和认知的自我保护机制。成年人能预见风险,身体会自然地做出反应,这是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重要前提。
而婴儿没有这种紧张感,他们的生命安全完全依赖监护人的“全时警觉”,所以他身边的大人必须有。新闻中父亲在婴儿险窒息时仍专注于手机,那“近1分钟”的缺失,恰恰是监护人“安全预警系统”的彻底失灵。这不是疏忽,而是监护职责的弃守。
看护婴幼儿,需要一种“高于自动驾驶的全程警戒”状态。任何可能分散注意力的事物,在独处看护时都应被排除。因为风险发生时,不会给你“缓冲一分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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