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羁押821天无罪释放国赔被叫停#【单亲妈妈:决定赔偿后13天内就发现新线索 这么巧吗?】 2025年5月,41岁的洛阳单亲妈妈史玉辉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羁押821天后,因证据不足获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同年8月,昌江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其损失。然而赔偿程序启动仅13天,昌江县公安局以“骗取银行贷款”为由重新立案侦查,赔偿中止。2026年3月中旬,史玉辉再次来到了海南省儋州市,想为自己无辜被关押的821天讨个说法。
史玉辉原在海南儋州一家物业公司担任经理,她介绍,2021年8月23日,昌江县公安局刑警直接来到她办公室,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将她带走。次日,她被正式拘留,后送往看守所羁押。直到看到羁押单,她才知道自己涉嫌的罪名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她所服务的公司老板,正是当地有名的“金老板”陈吉镇。2023年,已被羁押两年多的史玉辉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写信申诉,同年10月23日,她被取保候审,此时距离她被逮捕整整821天。
出来后,她才知道自己牵涉的是轰动海南的陈吉镇等31人涉黑案。“我是2018年12月底到的公司,老板之前有块地,后来用来盖学校了,让我去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局递交材料,我就是拿着正规的材料去政府部门去递交,起诉书上是以这个为由,说我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庭的时候,公诉人说我跟老板微信聊天很愉悦,还有我帮老板买单,就是参加黑社会组织了。”史玉辉说,她觉得这个说法很可笑。
2025年5月23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明确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陈吉镇等人行为属于“套路贷”及组织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均证据不足,不予采纳。同年5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对史玉辉作出不起诉决定。
拿到不起诉决定后,史玉辉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2025年8月29日,昌江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她821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道歉、消除影响。但9月23日,检察院又作出《赔偿案件中止办理通知书》,称因昌江县公安局于9月12日对她重新立案侦查,决定中止赔偿程序。
史玉辉多方打听后才得知,新立案件由为“骗取海南银行2000万贷款”。而这一情节,在此前审结的涉黑案判决书中,法院已明确认为各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她质疑道:“原案调查了5年,公检法查得清清楚楚,决定赔偿后13天内就发现新线索,这么巧吗?”
3月18日,史玉辉与记者一同前往昌江县检察院。一名陈姓检察官表示,办案中发现新线索重新立案是正常现象。当史玉辉担忧赔偿会因不断被立新案而遥遥无期时,对方回应“不排除这种可能”。当天下午,记者与她又来到昌江县公安局,未能见到案件经办人。后警方一叶姓队长电话告知,重新立案依据是检察院提供的材料,属正常核查,具体案情不便透露。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IU3j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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