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涵妈妈要求对蒋某标适用死刑的诉求书。
情理上我无法拒绝这样的内容:“蒋某标的杀人手段残忍,是对人的生命“人格尊严的极大漠视,如果不对其适用死刑,将会使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认为“杀人无雷偿命,蹲上几年牢就可以出来了”,将会助长不法分子漠视人生命的霉张气焰。虽然蒋某标是未成年人,但是未成年不应该成为免死金牌。未成年不代表其对自己的行为和行为后果没有清醒的认知,未成年不代表其不需以及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现在社会上,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下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罪行,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无疑放纵了这些未成年人的犯罪。只有对蒋纪标适用死刑,才能够向全社会庄严宣告:无论是否成年,都不能肆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作为律师我深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更知道生命的尊严绝不能向卑劣低头!传播不是为了扭转结局,而是因为沉默与无奈不应是社会给出的终极答案,我们必须昭告世人痛苦被心疼,尊严被守护!人人都愿意送上送上一份暖。#云南曲靖方雨涵被害案##方雨涵妈妈的诉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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