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子杀害14岁少女被判无期#
作案细节与性质
预谋性犯罪:2025年8月22日,周某某因分手遭拒,携带剪刀和折叠刀在小区楼道尾随被害人小娜,对其颈部、肩背部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导致小娜当场死亡。据被害人父亲描述,小娜多次求饶未果,周某某直至确认其死亡后才离开现场,作案过程中剪刀握把因用力过猛断裂。
庭审态度恶劣:周某某全程未回应法庭提问且面露笑容,无认罪悔罪表示,法院认定其“悔罪态度差”。
判决结果与法律依据
刑事部分:周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虽认定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但因犯罪时未满18周岁(已满16周岁),依据《刑法》第49条“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无期徒刑已是顶格量刑。
民事赔偿:判决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9,831.5元(含已支付丧葬费3万元),不足部分由其父母承担。赔偿金额仅覆盖直接经济损失(如丧葬费),未支持家属主张的精神抚慰金及死亡赔偿金。 http://t.cn/AXI4xnsF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