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查组[超话]##搜狐娱乐[超话]##巡回检查组[超话]##国家纪委监委网站[超话]##国家纪委监委网站[超话]# 2021年12月初,经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将许波诈骗案件重新立案调查完毕,并告知控告人“许波诈骗案件相关嫌疑人员雷雨波、邹喜成、许汝奎、李力强、陈健、廖晓川、刘大鹏、郭恩富、庞治忠的笔录及相关的银行流水信息”,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称该案已经移送检察院。
2022年4月21日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刑侦大队“谎称”将该案件已移交到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且调查案件时,不作为,拖延时间,导致该案遗漏涉案人员、漏判,致使控告人损失无法追回,而再次立案调查时,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并且持续不履行追赃职责。
一、案件背景
2018年1月23日,许波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皇冠假日酒店内,“谎称”自己是辽宁省公安厅处级领导干部,且多名亲属任要职公、检、法系统工作,能够帮助控告人曹家硕办理一起涉企案件为名,许波向曹家硕索要500万元人民币、价值57万元烟酒等物品等(详见公安局调查转款证据、物证附件)随即许波将上述款物分别转给其父许汝奎60万元、陈昌为其丈夫李力强转款80万元,其他金额刘大鹏等人。
2018年2月13日,许波又骗取曹家硕100万元人民币后转给陈健;2018年2月25日,许波安排邹喜成冒充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并以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的名义打电话给曹家硕安抚其情绪,并介绍雷雨波给许波,掩盖其诈骗事实 。
2020年8月28日经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许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责令被告人许波退赔曹家硕人民币637.7万元,许波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案许波并未退赔,其他人员也未做相应处理。@新华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刑侦局 @全国人大@全国扫黑#中国纪委[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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