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律师刘成成
26-03-29 16:12 微博认证: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 律师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李荣浩在2026年3月29日的公开喊话,不仅打破了业内常见的“沉默潜规则”,也给所有音乐人和从业者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著作权维权案例,也是音乐行业规范化的标志性事件。

1. 授权被拒仍演唱:歌曲改编能否成为“免责金牌”?

不能。改编不是“尚方宝剑”,未经许可的改编演唱依然构成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和改编权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李荣浩明确表示“已明确婉拒翻唱授权”,这意味着单依纯团队在法律上失去了表演该作品的“通行证”。

李荣浩在发声中提到,“把真鼓改成电鼓,我认为这不构成所谓的改编”。这说明所谓的“改编”可能只是编曲层面的微调,而非法律意义上的实质性创作。即便构成了改编,如果原作者拒绝授权,擅自改编并表演依然是侵权行为。先授权,后使用” 是铁律。除非是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比如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费,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否则,商业演出必须获得授权。

2. 未经许可的改编:本身是否构成侵权?

是,且性质更严重,侵犯了改编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李荣浩评价“从和弦到律动,并无太大变化”,这暗示对方可能试图以“改编”之名行“翻唱”之实,既未获得改编授权,也未获得表演授权。“强行侵权”这个词,非常精准。这说明在明知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为了舞台效果或商业利益,依然选择使用该作品,主观恶意明显。

3. 侵权方需承担哪些责任?

如果事实如李荣浩所述,单依纯及其团队/主办方,可能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方面,停止侵害,包括下架相关视频、禁止后续演出使用、赔偿损失,包括赔偿李荣浩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行政责任方面,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全网热议,是因为它触及了音乐行业的痛点:原创者的尊严与权益保护。

首先是打破“潜规则”,很多时候,原作者即使被侵权,为了面子或行业关系会选择沉默。李荣浩的“硬刚”,实际上是为所有原创音乐人发声,维护了“授权付费”的市场秩序。

其次是对艺人的警示,对于艺人及其团队而言,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在筹备演唱会或商演时,法务审核必须前置。不能因为名气大或觉得“唱一首歌没关系”就忽视版权,否则不仅面临巨额赔偿,更会严重损害艺人的公众形象。

最后是关于“改编”的误区, 很多人误以为只要改一点旋律就是“新作品”,就可以不用授权。这是极其错误的认知。除非是极小范围的非公开、非商业使用,否则任何形式的公开表演和改编,都必须获得原作者点头。

李荣浩这一仗,打的不仅是自己的版权,更是整个华语乐坛的版权意识,绝对不是“如何呢,又能怎”。

#律师说法##李荣浩控诉单依纯侵权演唱李白#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