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单依纯强行侵权唱李白#这起事件的法律定性很清晰,本质是一起未经许可的商业演出侵权案。
根据《著作权法》,李荣浩作为《李白》的词曲作者,享有包括表演权在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商业演唱会公开演唱他人作品,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明确授权。此案中,李荣浩已明确拒绝授权,音著协也未获授权,单依纯方仍在演唱会表演,已构成表演权侵权。
在法律责任的划分上,单依纯作为表演者,以及演唱会主办方作为演出组织者,均负有取得授权的法定义务。依据司法实践,若二者均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构成共同侵权,需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给行业敲响了警钟:版权红线不可逾越,“先上车后补票”的侥幸心理在法律面前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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