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 26-03-29 20:01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情感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一会没看微博,李荣浩跟单依纯的新闻都更新了好多。
吴向飞指控李荣浩就歌曲《路一直都在》同样侵权,先看法律。我看智搜总结,舆论仅推测指向2013年陈坤公益音乐会,结合现有信息,无法认定该行为构成侵权,核心原因有三点:
1. 无证据证明该演出突破了合理使用的边界,但需注意署名权问题
现有公开信息显示,该场演出为纯公益非售票演出,无商业冠名,李荣浩以音乐总监身份义务参与,未收取任何报酬,基本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定要件。需补充确认两点:一是该演出是否存在赞助商或品牌植入(如有间接营利,则不适用合理使用);二是演唱时是否指明词作者姓名(否则可能侵犯署名权,人身权不因合理使用而豁免)。 若上述条件均满足,即便存在演唱行为,也属于合法使用,不构成侵权。

2. 版权归属与授权链路的核心差异
《路一直都在》2013年的词曲版权由环球音乐代理,吴向飞2021年才通过诉讼取回相关著作权权益。即便该演出需要授权,对接主体也应当是当时的版权方环球音乐,而非吴向飞本人。若主办方已向环球音乐完成授权流程,该演唱行为自始合法,不存在侵权问题。

3. 责任主体与主观过错的本质区别
根据《著作权法》,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李荣浩并非该公益演出的主办方、承办方,仅为受邀表演嘉宾,他只要有一般注意义务即可,不需要对主办方的授权流程承担兜底责任。
(当然上述仅为舆论猜测事实,后续如果有新证据,我们会更新结论)

我觉得这件事,我们要学习李荣浩回应方式。他反问对方,要求吴向飞明确四点,具体演出时间与场合、是否属其主唱的商业演出、是否有公司申请授权、责任主体是否为其本人
那就是不要陷入自证陷阱。我发现这个道理咱们明白,但是就忍不住自证,不过么关系,好奇稳定内核就好。关键是一定要明白,你没有义务向任何人证明,面对别人指责,一定要记住,谁主张谁举证。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