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律师转给了我李荣浩的微博,我已经看过,以下是我最后一次公开回复。
关心音乐本身,关心词曲作者的权利,尊重音乐版权,是大家的共同愿望。作者之间,不需要谁向谁低头,但互相尊重,总是好事。
自2021年以来,我亲自上庭参与诉讼十余次,全部是关于著作权侵权以及名誉权侵权的诉讼,对“侵权”这两个字,我及我的律师团队一直秉承,严谨再严谨。
所以这些年,只要我参与的诉讼,最终对方全部败诉,无论侵权案还是名誉权案。
经全国各地多家法院审理后认定:多家版权公司均未获得我的授权。包括你们眼中的这家世界版权公司或那家世界版权公司。
新著作权法公布以来,我们国家对词曲著作权以及词曲作者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法,需要在实践案例中,让词曲作者感受到温度,让词曲作者学习到,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此,每个知识产权案件背后都有值得探讨的意义。
一句话,愿意好好聊,我们随时敞开大门,欢迎大家就过往作品使用问题,友好沟通,妥善处理。如果内心极其渴望打官司,我也尊重,我的律师随时等候。
占用大家周末时间,不好意思。就这样,不再回复。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