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秋的世界 26-03-3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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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司法,最近洛杉矶有个判例,我知道你们不想看长文,直接说要点:

原告(Kaley)的经历
童年家庭破裂,早期接触YouTube与Instagram
未达13岁即绕过年龄限制使用平台
长期沉迷(最高单日使用Instagram超16小时)
经历:
外貌焦虑(美颜滤镜影响)
网络霸凌与性勒索
最终被诊断为:
焦虑症、抑郁症、躯体变形障碍
出现了结自己的念头

原告核心指控:
社交平台“刻意设计成瘾机制”,针对未成年人
关键证据:
内部文件:主张从10–12岁用户入手
员工证词:将产品类比为“毒品/毒贩”
产品机制被比作“数字赌场”:
无限滚动
自动播放
点赞与推送系统

被告(Meta等)辩护逻辑
核心观点:社交媒体不是根本原因
Kaley问题源于家庭创伤
社交媒体最多是“加重因素”
证据:
医疗记录与心理专家证词
Kaley曾称平台是“创意出口”
争议焦点:
因果关系难以界定

法院裁定:
对7个关键问题全部判定为“Yes”,认定:
Meta(Instagram)与YouTube在产品设计上存在过失
明知对未成年人有害但未充分警示
且该过失是造成伤害的“实质性因素”
判赔600万美元:Meta承担70%,YouTube承担30%

平台不为用户内容负责(仍成立)
但要为自身产品设计负责
核心变化:
“管道免责” 不再覆盖“管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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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这个判决一下来,很多公司,例如TIKTOK之类的,会吃一些官司。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