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穿长裙孕妇在海马体摔倒#】#抽走孕妇化妆凳涉事店员仍未道歉#海马体为出片要求穿长裙致孕妇摔倒,引发热议。事发后,陈女士提出了8000元的赔偿方案,其中包含了一定的精神损失费。这一方案被门店拒绝。目前,海马体提出:免除当次399元的拍照费用,额外赠送一次同等价值的拍摄服务,并承担陈女士已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对于这一方案,陈女士直言无法接受。陈女士要求涉事店员及店长就“强制穿搭”和服务失误进行正式道歉。“抽走椅子导致我摔倒的那个员工到现在为止都没有道歉。”门店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陈女士提出的额外赔偿要求,门店层面无法答应,“我们需要上报总公司审核”。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海马体总公司的正式回应。
@律师王凯 发文称,海马体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其店员“要求”孕妇顾客穿着明显不合身、存在绊倒风险的长裙,并在其整理时抽走支撑物(化妆凳),直接导致了摔倒受伤的后果,属于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孕妇的损害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家提出的免除费用、承担已发生医疗费和误工费,主要弥补了消费者的直接财产损失。但对于孕妇因此次摔倒产生的精神损害(如对妊娠的焦虑、恐惧),以及因孕期限制无法全面检查、未来可能出现的潜在健康风险,当前方案并未充分涵盖。消费者的赔偿诉求(包含精神损失)于法有据。
海马体因自身服务流程中的强制要求和操作失误,直接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侵权责任清晰。协商赔偿时,除直接损失外,应充分考虑本次伤害对特殊体质(孕妇)消费者造成的精神压力与潜在风险。积极担责、诚恳沟通才是解决之道。 http://t.cn/AXfELE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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