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购房全家可帮提#】#杭州公积金可交物业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居民全周期住房消费和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支持作用,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多样化住房需求,3月30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新增支付购房契税提取和物业费提取。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对缴存职工购房支付契税和物业费进行支持,有效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通知》明确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所购房屋契税,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明确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每年可对家庭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实际物业费支出提取1次,家庭当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0元,满足职工家庭物业费支出需要。
《通知》明确扩大家庭代际互助提取范围。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凭有效关系证明可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规定限额。将原代际互助提取范围限购房人直系亲属之间,扩大至缴存职工的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有效减轻职工特别是新就业大学生、青年人购房、还贷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