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吃饭一边在我的首页里吃瓜,不完全统计了一下某家粉丝给丁禹兮本人定的罪名,包括:
1、明明是演员为什么要代言QQ音乐还要唱歌(居然还敢唱得很好听);
2、演出结束的第二天在横店上工居然又穿了彩排的衣服还陪她们合唱他就是想媚粉(就是前一天被我们狠狠欺负的那些粉丝);
3、穿冠军戴暴龙他这是故意挑衅(这可是我家giegie之前的代言啊);
4、活动现场给《白夜提灯》做宣传他想蹭(帮前辈和朋友宣传有罪)
5、怎么敢穿蓝袜子那可是我家的应援色。
(以上是有逻辑的。还有更多没逻辑的我的整理水平不够)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