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肖战黑粉未道歉被强执#
其实我蛮奇怪的,为何一直有人致力于把告黑混淆为告黑粉。
是不是想把网络黑水的违法行为弱化为追星人的特定行为,以此混淆大众对违法犯罪的正确认知?
法院判决这位寇洲文的行为为侮辱诽谤,这是非常严重的侵权行为了。平台或者媒体不能因为他在网络上是某人的粉丝就将其在网络上通过造谣引导网暴的行为弱化为黑粉行为。
这种行为无异于助纣为虐。
尤其是推送对象还是追星人。
发布于 江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