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新娘父亲退还18.8万彩礼那个事儿,今天又上热搜了,被媒体反复报道、反复上热搜十几次,估计是被当成典型正面案例来宣传了。
我国法律禁止以婚姻为名所要钱财,但对要结婚彩礼三金之类的行为不禁止也不支持,而是视为民约,女方要多少、男方给多少自己谈,双方协商一致就行。
另外,彩礼只属于民约、只属于结婚条件赠与,没有合同约束关系、没有法律权责约束,给彩礼不具备任何保障和约束能力,给了彩礼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收彩礼的人没有任何义务,给彩礼的人也没有任何权利,不能买到性同意、买不到生育权、买不到婚姻和情感。
关于彩礼的归属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和实际判例,登记结婚之后,彩礼和嫁妆都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小家庭也不属于女方父母,所以如果女方本人不同意,女方父母无权代替女方本人做主,将彩礼返还给男方。男方未经女方同意,也是不能动用彩礼嫁妆的,只能由女方自己来支配。
彩礼一旦给出去了、一旦领证结婚并同居生活了,如果闹离婚,就算只有几天一个月的婚姻,也没生孩子,也只能要回来一部分,不可能全退。
彩礼能退多少,一看是否登记,二看同居、共同生活时长,三看有无夫妻之实(有无x生活),四看是否有子女/是否有流产,五看男女双方是谁的过错导致离婚,六看彩礼怎么用掉了。
很大程度上,能退多少,要看以上的六个点,但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条文,因为法律对彩礼不支持也不反对很暧昧,因此就基本靠法院法官的良心和判断,不同的法官、不同法院的判决差别可能会很大。
也因此,有些职业靠结婚骗彩礼的骗子,就抓住了这个法律漏洞,靠此发财。
我觉得彩礼可以有,比如结婚给个几千、万把块图个彩头,意思意思就行了,完全在男方家承受范围内、不会给双方造成什么压力和负担,不会激化两家矛盾,不会影响小两口婚后生活质量,皆大欢喜。
但那种十几万、几十万、上百万的天价彩礼,就真的应该打击和遏制,真的是歪风邪气。现在天价彩礼之风愈演愈烈,现在人均收入两三千的小县城,居然十几万、几十万的彩礼很普遍。
彩礼成了一种沉重的负担,掏空男方家庭,造成严重的社会矛盾。
各位男同胞们,如果遇到要天价彩礼、远远超出了你承受能力的情况,赶紧分手,不要勉勉强强、强撑拿钱结婚,就算勉强掏空家底、借钱负债结了婚,也会矛盾不断,鸡飞狗跳,不会幸福,容易人财两空。
一个普通家庭、普通收入、问你要几十万高价彩礼的人,要么是为了钱财才和你结婚的,要么就是肯定是没看上你、不喜欢你,觉得你配不上,要让你给超出承受能力的高彩礼、财物金钱来弥补择偶预期,就是奔着钱来的,而不是奔着你本人来的。
如果真心相爱、真的看得上你、真的认可你,那彩礼三金就算很少、甚至没有彩礼三金,也会愿意和你恋爱、结婚组建家庭,不会恶意给你提给几十万彩礼这种苛刻要求。
遇到要高价彩礼的对象,最好直接转身就走,分开最好,彼此不合适,价值观不同,你去找不要高彩礼的、在自己承受范围内的,放开对方去找满足她要求的,不必强行捆绑。
不要为了结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不要为了恋爱和结婚打肿脸充胖子掏空家底、负债累累。
恋爱、结婚是为了幸福,而不是为了完成任务,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
不要生殖癌,不要结婚癌。
就算找不到结婚对象,单身一辈子,也没问题,是自己的自由,也没啥大不了的。
另外,有些人结婚要彩礼,如果真的能踏踏实实共同奋斗、一起生活,真心要结婚的,给彩礼男方家也愿意,但现在就是有一些人钻法律空子,利用婚姻要彩礼骗钱,这种情况太多了。
整治高彩礼的歪风邪气,不仅要宣传这种低彩礼的案例,更要打击以婚姻为名骗钱骗彩礼的那些人,多以诈骗罪判几个,才能起到真正的效果。
#退18.8万元彩礼一家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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