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 26-03-3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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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贷160万元宁波公积金新九条来了#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大会今天上午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有关政策的通知》(又叫“甬九条”)。市公积金中心对此进行了解读。

《通知》明确,2026年3月30日起,缴存人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户。非首次首套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户。

例:缴存人A,新政实施前,缴存人A缴存时限不足24个月,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户;如缴存时限达24个月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30万元/户;新政实施后,缴存人A无需等待更长缴存周期,只需满足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符合“首次申请、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相关要求,其家庭可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直接升至160万元/户(实际贷款额度还应满足我市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的20倍调整为25倍。本条政策重点惠及缴存时间不长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高的缴存人,进一步提高其可贷额度,减轻购房资金压力。

例:缴存人A,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当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5万元,现就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前,缴存人A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100万元(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5万元×20倍=100万元);新政实施后,缴存人A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125万元(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5万元×25倍=125万元,实际贷款额度还应满足我市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测算要求)。(记者 冯瑄 通讯员 林丹姝) #宁波公积金9条新政发布# #雷雨大风今夜杀到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