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晚报 26-03-3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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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贷160万元宁波公积金新九条来了# “甬九条”新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费。

《通知》明确,2026年3月30日起,产权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支付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发票开具时间须不早于2026年3月30日)的,在持有该房屋期间,可凭相关缴费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本条政策旨在支持住房全周期消费的刚性支出,适用于因购房支付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

例:缴存人A于2026年4月15日因购房缴纳了契税3万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1.5万元。新政实施前,缴存人A即使住房公积金账户有余额,也无法根据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发票提取;新政实施后,缴存人A在房屋持有期间可以分次或一次性提取合计4.5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不影响缴存人A的购房、还贷提取。

如果缴存人A在2026年4月15之前或当天领取了结婚证,那么在他本人提取不足的情况下,配偶也可以根据这套住房的契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4.5万元。

2026年5月6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人每次提取限额为5000元,当年未提取的不结转。

本条政策旨在支持住房持有期间的刚性支出,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例:缴存人A在宁波有一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后还有剩余,配偶B也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新政实施前,缴存人A和B住房公积金账户剩余金额无法提取;新政实施后,缴存人A和B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人每次最高可提取5000元,合计可提取10000元。如果夫妻二人在2026年未申请物业费提取,2027年申请时俩人合计最高可提取金额仍是10000元。(记者 冯瑄 通讯员 林丹姝)#宁波公积金9条新政发布# #雷雨大风今夜杀到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