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称黄霄云侵权华晨宇#
拒绝冷饭热炒 歌曲版权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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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角度:根据《著作权法》,构成侵权需涉及“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改编权”,但华晨宇的争议吟唱本身不具备独创性(源于原版常规和声),因此黄霄雲不构成侵权。
• 乐理角度:争议段使用的是“三度和声”,这是和声学中非常常规的手法,无独占性,行业内从未有此类和声的维权案例。
署名与行业常规
黄霄雲参与了自己版本《烟火里的尘埃》的编曲和和声录制,因此在和声编写栏署自己名字合理。而“三度和声”属于常规音乐技法,行业内普遍不认为这种非独创性元素需要特地为“致敬”华晨宇署名。
黄霄雲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有版权异议请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当小人背后耍手段,网络80新生代创作歌手黄霄雲女士。
照片溯源:@黄霄雲的雲上面包坊
发布于 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