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红 26-03-31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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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浩指控单依纯这件事,表面上的起点当然是版权问题,不过版权问题本身其实是最无争议的;所以事情之所以会在网上吵成这样,大家真正激情四射的点,显然不是版权流程,而是李荣浩到底是在维权,还是本质上就是讨厌这个改编——所以有很多人觉得,那你咋不骂常石磊呢?你是不是厌女?

我觉得吧,这里要先分清一件事:单依纯这版《李白》最有争议的地方,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编曲烂”“音色塑料”“歌词失心疯”,而是它往歌里硬插了一段“如何呢?又能怎?”
而这个处理最本质的目的,不是为了把歌做得更好听,而是为了往歌里植入一种“单依纯这个00后女孩很不常规、很发疯、精神状态很独特”的形象符号。

也就是说,这首歌争议最大的地方,其实不是纯音乐问题,而是:你认不认这个人设?喜欢的人会觉得先锋、有态度、有辨识度;不喜欢的人会觉得装神弄鬼、强行发疯、拿歌搭自己的戏台。吵到最后,大家本质上在争的是:我认不认你借这首歌来塑造这种市场人格?

所以问题到了这里,责任就不能只按“谁动手做的”来分了。常石磊当然参与了,而且很可能这类戏剧化、人格化处理,本来就是他的审美取向之一;但如果这首歌最终被做成这样,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单依纯方本来就需要一个更独特、更反常规、更能立住“她是谁”的音乐人格。那常石磊在这里更像一个执行者:你们要这个效果,我来把它做出来。

很多年前,唱片公司同时操办音乐制作和歌手形象打造,这两件事原本是一体的。但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时代了。无论参与的是多大牌的制作人,市场形象、音乐人设这种事情,最核心的责任人,只能是团队和歌手本人。放到这首歌里,它最刺耳、最惹争议的那部分,本质上也并不能简单说是制作失误,而更像一个共谋的人设策略。

所以可以说,哪怕常石磊再主动、再主导,在这个责任链条里,他也仍然是乙方。

也正因为如此,李荣浩无论是从版权上发飙,还是哪怕单纯从审美上觉得“你们把这首歌改得巨难听”,第一落点都很难落到常石磊身上。因为对外关系里,他面对的不是“常石磊版《李白》”,而是“单依纯版《李白》”。公开认领这个版本、把它唱上节目、再带进演唱会的人,是单依纯,不是常石磊。

所以如果要骂常石磊,也应该是在第二层。比如讨论具体改编审美,讨论这套人格化处理是不是做过头了,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案……但很显然,这并不是李荣浩现在首先要去面对的。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