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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芭举报鞠婧祎偷税漏税
@娱乐法李振武 解读道:本案中,举报称鞠婧祎2024年申报收入约1100万元,但实际收入可能不低于5000万元。
若经税务部门查证属实,其涉嫌偷税的数额(即瞒报部分)可能高达约3900万元。
根据司法解释,逃避缴纳税款50万元以上即可能被认定为“数额巨大”。此案涉及的金额远超此标准。
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是定罪量刑的另一关键。若实际收入5000万元,应纳税额基数巨大,瞒报的3900万元所占比例很可能超过30%,达到“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刑事立案标准。
至于是否适用“免责条款”,这取决于鞠婧祎是否有“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前科。若无,且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能及时足额补缴,则可能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想说,昨天说月0空降,今天举报,个中情缘,看官自知。
其实,我一直说,法律不是万能的,只是处理纠纷的一种手段。
娱乐法,法商不分家,从商业角度考虑法律问题,在本案中可见一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