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乘客最多带2个充电宝#
国际民航组织(ICAO)于2026年3月27日生效的新规明确规定:全球民航乘客每人最多可携带2个充电宝登机,且飞行全程禁止为充电宝充电或使用充电宝为设备充电
新规核心要求:数量与充电限制
▪️乘客最多携带2个充电宝,额定能量≤100Wh(约27000mAh) 可直接携带;100Wh–160Wh 需航空公司批准,但仍受数量限制。
▪️飞行全程禁止使用充电宝:包括为电子设备充电,或使用机上电源为充电宝充电。
机组人员因操作需求可豁免此限制。
存放与标识要求
▪️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可放置于座椅口袋、前方座椅下方或随身包内易取位置,严禁放入头顶行李架或托运。
▪️境内航班充电宝需有清晰3C认证标识,且不得属于召回批次(如部分罗马仕、安克型号)。
▪️违规风险:若充电宝异常发热,需立即通知机组,用水持续浇灭火源。违规使用充电宝可能导致法律追责,此前已发生多起机上冒烟起火事件(如2025年上海航空FM9449航班因充电宝冒烟备降)。 http://t.cn/AXIxkisj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