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通过霍尔木兹海峡管理方案#
咳咳!
根据伊朗议会通过的霍尔木兹海峡管理方案及相关国际动态,对伊朗实施“单边制裁”的国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核心发起与主导国
美国:是制裁伊朗的最主要发起者,实施了包括冻结资产、禁止石油出口、打击“影子舰队”在内的多轮“极限施压”制裁。
以色列:长期配合美国对伊朗实施网络攻击、暗杀及军事威慑,并被伊朗新法案明确列为禁止通行对象。
2. 欧洲主要制裁国(欧盟核心成员)
欧盟整体及多个成员国跟随美国步伐,对伊朗实施了多轮制裁,包括将伊朗革命卫队列为恐怖组织、冻结资产及限制贸易等。具体包括:
英国、法国、德国:三国(E3)是伊核协议原缔约方中跟进制裁最紧密的国家,多次联合声明谴责伊朗并实施额外制裁。
意大利、荷兰:参与了对伊朗的联合制裁声明及具体措施。
3. 其他追随制裁的国家
加拿大:近期加码了对伊朗武器相关个人与实体的制裁,紧跟西方阵营步调。
日本、韩国:作为美国盟友,加入了由七国集团(G7)发表的关于霍尔木兹海峡的联合声明,并配合美国的制裁政策,被伊朗方面视为参与单边制裁的国家。
澳大利亚:虽在最新搜索结果中未详细展开,但通常与上述五眼联盟国家保持一致立场。
日本,又是你!
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