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工作室声明#蹲一个国家税务机关的后续。
税务问题不是小问题,拥有巨额收入的明星如果通过少申报收入逃避纳税义务,到底刑不刑?
刑法第 201 条(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10万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10% 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50万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30% 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比例)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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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犯:立案前补缴税款、滞纳金、认罚,一般可免刑事责任。
再犯:5年内受到过税务刑事处罚,或两次税务行政处罚又再犯,不适用免责,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刑不刑,除了要看是否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额和比例标准,还要看补缴和认罚态度,以及是首次触碰红线还是死不悔改。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