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婧祎逃税若属实或涉刑事责任#】#逃税若达3000万远超数额巨大标准# 近日,鞠婧祎前经纪公司丝芭传媒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实名举报其涉嫌偷税漏税,指控其2024年申报收入仅1100余万元,但实际收入超5000万元,瞒报比例高达88%。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http://t.cn/AXIJ53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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