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判定鞠婧祎偷税需满足3条件# 【鞠婧祎回应被举报偷税漏税,律师:税务接收回执并非违法定性】#鞠婧祎工作室声明# 知名演员、歌手鞠婧祎与前经纪公司丝芭传媒的合约纠纷再度升级。
3月31日上午,三张实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函件在社交平台登上热搜。函件显示,举报人于3月30日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实名举报艺人鞠婧祎涉嫌偷税漏税,税务部门当日就其所检举事项出具了接收回执。
31日午间,鞠婧祎方发布声明,称“就鞠婧祎(下称艺人)近期遭受诽谤甚至网络暴力的相关情况”作出公开说明。#鞠婧祎已配合完成税务抽查程序#
这并非丝芭传媒与鞠婧祎首次公开陷入矛盾争议,此前双方曾因经纪合约问题陷入争执。
津云新闻记者联系上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娱乐法律师刘凯,其长期代理娱乐、演艺及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他就鞠婧祎被实名举报偷税漏税一事进行了法律解读。
刘凯表示,税务机关出具“接收回执”,本质上只是确认举报材料已正式接收并启动核查程序,这属于程序性动作,并不意味着违法事实已经成立。在税务机关作出正式处理或处罚决定前,案件仍处于待查状态,公众和媒体应谨慎解读,避免提前下结论。
他提到,即便举报中称“2024年实际收入5000万,仅申报1100万”,也不必然构成偷税。刘凯介绍,认定偷税行为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收入性质、主观意图、整改态度。具体而言,收入是否属于个人应税所得,杂志分成、平台分账、商务合作等是否通过公司或工作室结算;艺人或其团队是否存在故意隐瞒或虚假申报;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后是否拒绝补缴。只有三者同时成立,才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行为。(津云新闻记者 彭俊勇 实习记者 李杭朔、韩煦) http://t.cn/AXIicIJ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