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收到不少私信,有多位朋友表达了对我的担心与关心,担心我深受网暴的影响。在此,对各位认识不认识的朋友致以真诚的感谢。我挺好的,并未像大家以为的那样,情绪上深受影响乃至困于其中。与12月时的网暴规模与程度相比,近期的网暴其实还谈不上特别严重,可能是由于我设了关注七天才能评论的限制。当然,不可否认,我确实是有短时间的情绪波动,而正是这种情绪波动,让我下决心要改变对网络暴力的应对方式。
这一次的网暴,由于叠加了两起事件,导致从去年12月初到现在,差不多有四个月,网暴断断续续一直没完没了,甚至很多大V都先后加入其中。两起事件分别是:我表态支持对治安管理处罚记录进行封存的立法决策,二是在年度访谈中对性同意如何证明的问题提了个人看法。反对或不认同我的观点没问题,这很正常,我也并未要求任何人接受我的观点。然而,基于对这两起事件的意见分歧(可能还有对去年大同订婚强奸案的观点差异),越来越多的所谓批评与异议,变成赤裸裸的恶意造谣、羞辱谩骂与恶毒诅咒。这是我不能容忍的。
让我难以理解的是,为什么人们总要求或是规劝被网暴的受害方保持克制与体面,而对网暴方却宽容有加或至少是认为惹不起?为什么很多人会觉得,除了投诉与走法律途径,被网暴方更适合的姿态是退让?而一旦选择回击,除面临恶意攻击之外,善意规劝中很多也是期望我继续选择忍让的态度,保持高姿态,不要与网暴者一般见识?这样一种乡愿的立场,客观上起到的就是纵容网暴者的效果,同时也加剧了被网暴方的困境。面对网暴,选择退让的方式无可厚非,但作为被网暴方,我没有选择退让的义务。相反,我完全有选择回击的权利,因为法无需向不法让步。另外,我并没有放弃走法律的途径,但客观上不可能对所有网暴者都提起诉讼。
很多规劝者觉得我这是无谓地浪费自己的时间。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回击网暴者本身就是在践行保护自己的权利,并不是在浪费时间。我以实际行动,践行保护自己的权利,而不是流于纸上谈兵,只知规劝别人为权利而斗争,难道不是在尽法律人的本分?行动与言语相比,行动至少一样重要吧。很多规劝者自己并未受过规模性的网暴,往往很难理解与切身感受网暴对个人的伤害,所以多少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
我没有因网暴陷于抑郁、自杀或被迫退场,不代表别的受害方能够经受这样的网暴,更不代表网暴者没有给当事人带来实际的伤害,所以无需太过在意网暴者的行为。规劝者有考虑过我在大年三十晚上,接到祝我全家未来一年暴尸荒野以及孩子被活摘器官这样的恶毒诅咒时的心情吗?有考虑过北大法学院的赵宏老师因为支持治安处罚记录封存的立法,导致个人邮箱被谩骂诅咒的邮件冲到瘫痪时的处境吗?
还有一些伤害后果可能是间接的。就比如,前段时间有个与网络相关的重要法律草案,涉及对普通人在网上诸多权利的限制,原本是想要对这个法案的某些规定提点不同意见的。但我们几个多少被网暴搞得有点心灰意冷,导致后来不了了之。又花时间又面临压力,还两头受气,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没有任何好处,何苦呢?虽然我希望能够尽量避免网暴对自己的消极影响,但不可否认,终究还是影响了某些方面。
对于网暴,更合理正常的做法,难道不是谴责网暴者吗?因为网暴者惹不起,所以反过来规劝被网暴者要保持克制与高姿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如此一来,所谓的克制与高姿态,不就变成欺负受害方的话术了吗?与规劝受害方采取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有什么区别?我不想采用精神胜利法,也无意于当完美的被害人,所以不要拿完美的被害人形象来道德绑架我。规劝的好意我心领了,但人各有志,不要再对我做此类规劝。
最后,再次感谢网上线下各位朋友出自善意的关心!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