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太普同学 26-03-31 18:23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官方通报亡母被伪造身份结婚#
其实仔细看这段会觉得蛮有意思的。
【在处置赵某遗留商品房时,房屋中介要求将赵某、孙某菲的户口迁出。2008年12月19日,赵某品(时任鲁山县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利用身份之便,隐瞒赵某死亡事实,通过时任鲁山县公安局监察室主任李某安排工作人员徐某某违规为赵某和孙某菲办理了户籍准迁手续。2009年1月13日,赵某品为了让女友马某艳顶替赵某续缴养老保险以便日后冒领养老金,安排马某艳使用本人照片、冒用赵某身份信息,通过徐某某违规办理了赵某的身份证;1月25日,赵某品、马某艳持赵某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采取欺骗手段,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担心事情败露涉嫌违法,未实施顶替续缴及冒领行为。】

如果说一开始,赵某品的用意就是留个身份的壳子给女友,那么“隐瞒死亡事实迁出户口、冒用身份办理身份证、用假身份结婚”这三件事就是“意图续缴保险并日后冒领养老金”的三个步骤。那在通报中,就应该把这个前提写在最前面。

可目前通报中,隐瞒死讯迁出户口,和后面的两件事是独立的。看上去更像是,先因为某个理由隐瞒了死讯,后来又顺便想到反正这个身份壳子还活着,不如冒用之,就可以享受到死者活着时候缴纳的养老保险。

整个“冒领养老金”的说法显得很仓促,收益也不高,很难想象这场从死者死去时就在布局谋划的阴谋,最后只是为了拿到这点不知何时才能到手的小利。看上去,这个“冒领养老金”只是个异想天开突发奇想顺便为之的支线任务,后来发现风险大收益低就放弃了。

或者,根本就是托词,还有什么隐藏的目的在里面。

所以,这里就有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伪造死者还活着,和后续的阴谋同出一源,为什么通报要分开写,而这么处心积虑的阴谋最后会如此虎头蛇尾?
而如果这是两个独立事件,那么伪造死者还活着是为了什么?

第二,如果说顶替身份是为了冒领一笔养老金,那本人其实没有销户,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必要连结婚证都用假证件办?这不是给自己增加破绽吗?

这两个问题,我觉得通报没讲清楚。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