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露骨记录也算性骚扰#【未成年女生举报老师性骚扰,警方“不予立案”,18岁后女生状告公安机关!】#高三女生为告老师性骚扰等了两年#
2024年3月,四川成都高三女生晴枫联合8名同学举报班主任陈勇性骚扰,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
2026年1月,年满18岁的晴枫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撤销公安机关不予处罚决定,责令重新调查,认定教师利用身份优势,长期发送性暗示信息,干扰学生正常生活。
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对性骚扰举报不予立案。从这个法理当中来说的话,是否合理?
对此,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正表示,“是不合理的。我个人推测,公安机关之所以做出不予立案的这个决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有可能这些受害者的举报材料当中,这些所谓的视频监控,包括一些最直接能体现出案涉的老师有这个相关猥亵行为的这些视频或者录音,没有一个非常好的完整性。有可能视频录到部分片段,没办法体现老师的完整猥亵行为,也没办法直接作为定案依据;那第二点来说这个被害人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可能会认为这些微信聊天记录露骨程度,包括言语恶性程度,可能还没到达一个刑事立案标准。”
梁正补充道,“但是,当时公安机关做这个不予立案的决定,我认为还是有一些瑕疵的。仅仅凭老师多次发送骚扰短信给学生这一点,我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多次发送这个信息骚扰他人生活的,也应当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即使没有触碰到刑事犯罪,也应当给予一个相应行政处罚。” http://t.cn/AXI6AKX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