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很多人教,如果开庭遇到“证据突袭”,应该怎么办,最终结果无非是“改天质证”、“延期质证”、“书面质证”……,不管教的多好,证据突袭这个事,最终结果无非是浪费各方时间,弱化庭审效果。
实际上,很多“证据突袭”怨不到原被告双方头上。我认为,有时候是法院制造了“证据突袭”。
很多二三线基层法院,是不收证据的。 甚至原告主动递交证据,书记员都会说:不用交,开庭的时候带过来就行。(我遇到过这种情况不下3次)
因为法院人手不够、法院工作人员嫌钱少事多,如果当事人递交证据材料,法院不光要保存,还要帮忙转交给对方当事人。 万一证据丢失,法院还有可能承担责任(有个超市案,法院把证据给弄丢了,那个证据值一万五,到现在法院没说他们赔)。
法院工作人员不想费时费力,也不想为当事人“交换证据”腾出时间空间。 所以不仅不要求当事人庭前交换证据,有时候还主动要求:开庭带证据来就行。[摊手]
如果一个地区的法院已经默认了这种开庭再带证据来的规则,那当地的律师肯定不愿意主动交证据啊。 “维护司法大环境”和“当事人利益”之间,律师大多数都会选后者啊。
⭐有个案子,我代理被告。被告出庭不出庭,取决于原告的证据硬不硬。我们就想提前看看证据。
为了防止原告证据突袭,我今天给法院打了个电话,打了半天接通了,我表明我是谁以后,说:被告只收到了传票,没有收到原告的证据。我们要求法院督促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方便我们庭前看证据,以免对方搞证据突袭。
男工作人员:他搞证据突袭,你就按证据突袭办就行了呗。我们哪有时间给你督促。
我:我不想当庭看证据,他们证据突袭,我们律师大老远的难道再过去开一次庭吗?我就想开庭前看。 麻烦法院督促一下原告吧。
男工作人员:我凭什么给你督促。
我:法律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法条原话)
你们给原告指定举证期了吗?没指定举证期的话,你们指定一下,然后督促一下他们开庭前提交证据,好吧,这是你们的义务。
男工作人员:没空。 然后吧唧,把电话挂了。
明天直接写个书面申请给法院[微笑] 同时再打电话要求法院帮我要证据,并且录音。
我都懒得说哪个法院,说出来又该打电话让我删文了[微笑][微笑][微笑][微笑]#律师开放麦##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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