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实名举报鞠婧祎偷税漏税#:#若恶意举报鞠婧祎可能涉刑#】3月31日,一张丝芭传媒实名举报@鞠婧祎 的举报信登上热搜。当日下午18点,丝芭传媒发声明否认实名举报鞠婧祎。随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表示,未发现鞠婧祎涉税问题。
举报者需承担哪些责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指出,这需要看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恶意举报。如果是恶意举报,不仅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不存在恶意举报,张明补充,要看举办者的举报途径和方式是否正当,如果随意在网络上散播未经核实确认的信息将会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通过正当途径,比如直接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这属于行使公民正常的检举、举报的权利,无需为此承担其他责任。#税务部门回应鞠婧祎涉税事项#(GXX)#未发现鞠婧祎涉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