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州发布 26-03-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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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筒]#广东明确未经同意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近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快递条例》,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投递,也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加收费用。

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时,需经收件人同意,并告知免费保管期限以及超时保管收费标准等信息。如果收件人不在约定的收件地址,且无法通过电话取得联系,应当提供至少两次免费投递,两次投递之间应当有合理时间间隔。(广东新闻频道) http://t.cn/AXI6Ffo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