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官漫谈 26-03-31 23:29

#法官的一天#下午一个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申请人庭前提交的材料里,是委托了与仲裁中相同的律师。今天到法庭,忽然发现申请人席上坐了三个人,一询问,又增加委托了另一个所的一位律师。

被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庭,但一看就是挂名的。一起来的还有一位男士,我看书面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没写职务,就问一下,她转头向旁听席上的那位男士,犹豫了下说是销售经理;那个男的告诉她你是董事,她就转口告诉我她任董事。其实她的真实身份应该就是销售经理,为什么要把公司法定代表人要登记成她,不得而知。但还是提醒大家,千万小心,不要听老板忽悠好心帮忙去当什么法定代表人,当了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别以为这是什么好事,你要想着,是好事的话老板自己为啥不当要给你当?

申请人的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两位律师应该也清楚,但后委托这位律师,一直坚持让我进行实体审理,说仲裁委认定事实错误。我跟他讲了我们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不进行实体审理,只是对仲裁裁决是否存在《仲裁法》第58条(新法第71条)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但是他还是试图将当事人的不满引到我这边。

我也无能为力啊。申请人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所以我在庭前花了快一小时做调解工作,最终没有做成。但也一直在劝被申请人从彻底化解矛盾的角度考虑,试着去解决问题,而不是直接推得一干二净觉得与自己无关。态度要有,能不能解决是另外一回事。被申请人最后也表态了,将会向有关部门反馈申请人的问题,积极争取解决。

附《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应予撤销的情形,新旧法规定的内容是一样的: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最后还有兜底的是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所以,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才有权依法撤销,否则你认为仲裁裁决实体处理不当之类的,我们没办法撤销的。既然选择了仲裁,就要接受仲裁的规则和裁决的一裁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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