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小检 · 新闻播报#【没作业!山东孩子放春秋假,家长“跟着”带薪休假】(剪辑 陈瑞阳)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设立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春秋假。
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安排在每学期期中前后。鼓励将春秋假与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衔接,形成较长时间假期;也可与学校组织的研学实践、运动会、劳动周等活动统筹安排。
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主要通过统筹利用日常机动教学时间等方式补回,确保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变、国家规定教学任务全面完成。
春秋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任何作业,不得组织线上或线下授课、补习、考试,或利用其他方式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支持、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推动职工带薪休假与学生春秋假安排有效衔接,方便亲子出游。 http://t.cn/AXIifiB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