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发布 26-04-0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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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拍促执显高效 9万余元货款到账了】#长宁# 近日,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以“拍”促执,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与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长宁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支付杨某剩余货款99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并依法告知张某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张某嘴上承诺还款,但迟迟不履行。执行干警在对张某名下财产开展查询时,发现其名下有一套位于长宁镇某小区的住房,执行干警立即对该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拟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收到法院的查封裁定后,张某意识到,如果房屋被拍卖了,将严重影响其家庭的正常生活与信用记录。为避免房屋被拍卖,张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自己愿意履行义务,希望与申请人杨某达成和解。最终,张某一次性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人杨某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并为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下一步,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坚持“善意执行”与高压执行相结合,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的权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编校人:罗鑫 审核人:李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