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能帮我解答一下本月10号到12号的生日会/演唱会的活动主办方是谁吗?@奕双耳多集团 @弄简是俩小朋友 @DESIRE4_
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必须明确主办单位,这是法定要求。
但是贵公司的活动海报上只有总冠名、落地执行、票务平台、支持单位、合作媒体、合作场地。
在大家默认不署名主办方是因为主办就是总冠名的奕双耳多公司的时候,贵公司也没有任何公告出来说明不是。
如果你们海报上总冠名不包含主办责任,那么这场商业演出就是不合规不合法的。
如果你们海报上总冠名就涵盖主办责任,那么你们公告就是在自己骂自己。
公告里通篇读下来都是对主办方的指责,但是除了你们自己却没人知道主办方是谁?你们把锅扣在了一个目前为止都不存在的角色身上,让消费者怎么追责?
还是说贵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办活动,只是想遛粉丝,毕竟连场地方都没有收到举办通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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