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被拖行5.9公里致死仍未下葬#
这是一起发生在陕西安康白河县、引发广泛关注的恶性交通肇事案。请求重判!
1️⃣经过
薛某荣先被第一辆车撞倒(司机刘某祥报警),仅间隔8秒,陕西交控集团白河路产养护中心车辆驾驶员肖某(血醇浓度80.83mg/100ml)醉驾超速驶来,碾压薛某荣并将其卷入车底。
肖某未停车,在车上5人(均为该中心管理人员)知情但未施救的情况下,持续拖行薛某荣5.9公里。途中车辆两次停靠(包括医院附近),同车人员下车查看后仍继续行驶,最终在小学减速带处被迫停车,发现薛某荣时其头部已严重损毁。
拖行途中,养护中心主任薛某旭(车主)拔掉行车记录仪电源线,肖某烧毁内存卡并冲入下水道。
薛某旭试图说服两名同事顶包,一人当场拒绝,另一人至交警队后反悔并揭发真相。案发后薛某旭筹款70万元欲私了,被家属拒绝。
2️⃣涉事人员与恶劣情节
第二辆车(主责):
司机:肖某(陕西交控白泉分公司),醉驾(80.83mg/100ml)、超速、肇事逃逸。
车主/同车:薛某旭(该中心主任),纵容酒驾、事后串通“顶包”、销毁行车记录仪内存卡。
车上共5人,均为交通系统安全管理人员。
责任认定:肖某主责,刘某祥次责,薛某荣无责。
3️⃣案件进展
2026年3月26日,案件在旬阳市法院开庭。
肖某、薛某旭被以交通肇事罪公诉;另有一人以包庇罪被诉。
家属拒绝任何和解与赔偿,坚持要求严惩。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