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怕是假的,因为结果都是未知的
这几天辗转了2个城市3个派出所和两个经侦办
每次都做足了准备进去
然后又像皮球一样被踢出来
我明明没有报警,没有收到任何回执,回复,声明,协议,什么东西都没有
为什么一定要根据首报责任制把我推出去?
在没有问过受害者的情况下,在事情不清晰,证词不明确,证据不完整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能把人放走?在明知对方造假存单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不实施抓捕?
非吸成立,但是不立案=没有这回事是吗?
我真没招了,让我朋友去报警,举报对象是我,进去之前其实做了蛮久的心里建设,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会面临什么,我会不会被抓进去,要不要拘留。要不要进看守所,这还是好的情况,起码警察给她立案了
如果警察干脆不受理呢?
如果杭州警察把我抓了受理了,南通警察依旧不受理这个案子,结果就是我这个受害者进去了,诈骗犯继续逍遥法外?
为什么她在诈骗了别人几百个,受害者二十几名的情况下,还能继续过她的安稳生活?
一开始海门警察让我们调解,但是她依旧在欺骗我(不承认她用小号伪装成她朋友骗我钱,不承认她说爷爷住院是假的),她跟她老公说所有的事都是我主导的,钱都给我了,存单和钱的照片和视频是我p的,我发给她的
她老公骂我,让我去报警,好像我不去就是我心虚一样,好像我还倒欠他钱一样,谁他妈知道我去了那么多地方都没人理我呢?
我真的没办法了,我维权都不知道怎么维
千古罪人也是我
(流眼泪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是情绪的宣泄,我知道流泪没有任何用,只是我控制不住,我还在继续维权,损失我可以去弥补,但是如果恶人依旧可以逍遥法外,那为什么还要遵纪守法的生活?)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