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奶律 26-04-01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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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婧祎[超话]##丝芭起诉月鳞绮纪承制方##律师说法#
抛开签名的迷雾,一份长达20年的独家经纪合约,将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几乎完全绑定,这本身就引发了关于合同是否显失公平、是否过度限制一方主要权利的讨论。丝芭模式所依赖的“长约低分成”机制,在此刻不仅是一个商业策略问题,更成了一个潜在的法律风险点。

虽然法律尊重契约自由,但当合约的条款实质上剥夺了一方通过劳动获取合理对价、自由发展的基本权利时,法院在审理解约纠纷时,会引入“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进行实质性审查。过往的司法实践中,已有案例表明,法院会考量合同签订时双方的地位是否平等、条款是否合理,以及在信任基础彻底破裂后强制履行的现实可能性。

关于丝芭对《月鳞绮纪》承制方发起的诉讼。这里涉及一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合同相对性。原则上,合约纠纷的效力应局限于签约双方之间。剧方作为第三方,其是否有义务、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审查艺人与原公司之间合约的全部细节与真伪,法律上存在模糊地带。主张剧方构成“共同侵权”或“不正当竞争”,需要证明剧方存在明知合约有效且艺人违约仍恶意合作的故意。在笔迹鉴定都无法定论的情况下,要证明剧方存在这种“恶意”难度极大。舆论普遍认为剧方是“善意第三方”,这种朴素的法律认知,恰恰反映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公众心中的根深蒂固。丝芭此举,更像是一种“围魏救赵”的诉讼策略,意图通过增加艺人和合作方的商业风险与成本,来迫使对方回到谈判桌。

当一份合同可能决定一个人未来十年的职业命运,当解约的成本高到令人窒息,所谓的“契约自由”是否还能保持其最初的平等内核?

我们期待法院的最终判决,不仅能厘清这份“补充协议”的真伪,更能为这类涉及人身依附性强、履行期限超长的特殊合同,提供更清晰的司法指引。毕竟,健康的行业生态,不应该建立在一条条令人望而生畏的“长锁链”上,而应基于权利对等、合作共赢的良性契约。

对于围观这场大戏的我们而言,在吃瓜看戏之余,或许也该思考:我们究竟在期待一个怎样的规则,来守护那些屏幕上的星光,也守护屏幕下每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职业尊严与未来。 http://t.cn/AXIKmAJc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