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 酒后驾驶上高速公路被查处】2026年3月20日7时35分许,刘某持C1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蒙K牌照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驶入G18荣乌高速1389km+500m(沙圪堵收费站入口广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刘某前一晚与朋友聚会饮酒,次日驾车前往呼市办事,心存侥幸驶入高速,不料刚进收费站就被查获。
处理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刘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
内蒙古交警提醒:高速公路行车车速快、风险高,酒驾上高速无异于拿生命赌运气,切勿心存侥幸。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平安出行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通讯员:鄂尔多斯交管支队荣乌大队 巴雅尔 初审:陈婉彤 复审:孟祥婧 终审:张瑞 校对:陈婉彤 校审:孟祥婧 校发:张瑞 编辑:郝晓霞) http://t.cn/AXIK3il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