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中国大唐原总经理寇伟一审被判死缓】2026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寇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对寇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寇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贪污所得依法返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2024年,被告人寇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4亿余元。
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被告人寇伟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905万余元。
2001年至2012年,被告人寇伟利用担任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决定由澜沧江水电公司为下属多种经营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用于购买股票和投资证券,后投资亏损。为掩盖违规担保及亏损事实,寇伟伙同他人通过虚增交易环节方式套取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电站建设资金共计人民币1.38亿余元,其中5593万余元资金被寇伟等人非法占为己有,8261万余元资金用于弥补前期亏损等,造成国有财产特别重大损失。http://t.cn/AXIKkrA4
